北京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中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在药学技术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目前尚未获聘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参加。查看详情:关于举办2017年北京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