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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主要依据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结果,并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来确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这是多么值得期待的制度机制建设呀!
其实,此次公务员涨工资以及今后将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都只是对2005年制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工资调整机制部分内容的初步落实。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所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是"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可是,公务员法已制定了10年,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依然未能建立起来。上公务员涨工资是2003年的事。打那以后,一晃12年了,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公务员工资却未曾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