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6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19日 下午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20日 上午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二、报考事项。考生于5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至6月2日止。
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及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后,于5月19日至21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的证件和复印件等,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或设区市(及义乌市)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5月27日至6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考生在网上填报时,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正确上传本人照片、准确选择报考级别与科目,并认真核对。如因考生方面填报、上传或选择信息错误影响报考或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9月1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资格审查。省、市(及义乌市)地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省部属单位(省直)和所属市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中,对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即“报名表”上只显示《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人员,还须审核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并收下相应证书的复印件1份。另外,在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经国家确认并下发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有关要求。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4月15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 5月11日至20日 |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6月2日止) |
| 5月19至21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 5月25日前 | 各地报考资格审查单位将审查资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 |
| 5月26日前 |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
| 5月27日至6月2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网上交费 |
| 9月14日至18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9月19日至20日 | 考试 |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流程图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照片,以及报考的级别、科目,务必在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
(二)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老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6月2日。
(三)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打印“报名表”后,还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和“工作年限证明”。尔后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直)和各市的报考人员,于5月19日至21日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或所在市的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于5月27日至6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四)相关提示。⑴省部属单位(省直)的定义,以及全省各审查点的联系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⑵省部属单位(省直)报考人员的审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务要仔细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卡上必须按正确的方法和要求涂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答题信息,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测绘案例分析》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提供,考后收回,其它2个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或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测绘案例分析》每人60元,其它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测绘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的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