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网2006年“司法考试大家谈”有奖征文——宝剑锋从磨砺来

时间:2008-05-26 22:53: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字体: ]
83,93,86,104总分366,看到司法部网站上公布的2006年司法考试成绩,我不禁欣喜若狂,内心大声说,我通过了。回想起考试前5个多月中付出的心血和汗水,我又不禁潸然泪下,感慨万分,心中只有一句话 —— 没有付出何来收获。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竞争中,我不但取得了胜利,而且在如何提高个人竞争力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从而敢于坦然面对今后遇到的任何挑战。关于司考,虽然已经有太多的人谈了自己的经验和感受,但只有自己的亲身体验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令人难忘的。本人根据自己在司考中的得失总结出几点经验,撰文一篇以饷读者,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第一,重视团队的力量,摒弃单兵作战的陋习

  虽然司法考试是一场选拔考试,但在这场竞争中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在竞争中互相学习,互通有无,真正达到共同提高,胸有成竹的境界。在2006年司法考试中,我与几名志同道合的考友组成了一个小型的司考团队,平时一起复习,一起探讨问题,一起做模拟题,你追我赶,最终有四分之三的团队成员通过了司法考试。团队精神是一个群体的灵魂,一种精神面貌,一种看得见、感知得到的精神气息。一个群体不能形成团队,就是一盘散沙,当然也就不会有战斗力。水涨船高,整个团队的知识水平提高了,那么团队中每一个成员的个人应试能力也随之提高,在真正的考试中也必然会所向披靡。

  第二,高度重视三大诉讼法和行政法的司考地位

  根据近几年的司法考试试题分析,三大诉讼法(含仲裁法)和行政法的题目所占的分值约在200分左右,而这部分题目灵活性有限,基本上属于纯记忆性的知识点,只要记住法条,则回答起来就游刃有余。因此,希望参加司考的每一名朋友在考试中应确保该部分试题的得分率不低于85%。法律教育网版权所有 http://www.chinalawedu.com


  有人说“得民法者得律考”,但对于司考,我们就不能想当然地套用律考经验来对待。虽然司考源自于律考,但其又不仅仅是律考的延续,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全新的法律职业技能考试,是法律人在从事法律职业前的最后一次全面、系统的综合测试。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程序公正日益获得全社会的广泛认同,程序法在司法考试中的重要地位日显突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得诉讼法者得司考”。

  第三,重视历年司考试题,在模拟考试中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我能通过司法考试,还得益于对历年司考真题的分析研究。模拟试题可以不做,但历年真题必须要做,而且要多做几遍,反复考虑出题者的出题思路和重要考点。这正如下棋中的博弈双方,智者之所以能赢,关键在于其能“棋高一招”,通过对方的一举一动预测到下一步的行走路线,从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此外,在做历年试题时,切不可集中一段时间突击,将所有的真题做一遍,这样根本起不到查漏补缺的效果。而是应该在准备开始三轮复习前自测两套历年真题,以检验出自己比较薄弱的学科,以便在随后开始的三轮复习中有的放矢,集中精力,加强对薄弱学科的学习,从而在最后的考试中做到各门学科均匀发力,取得良好成绩。

  第四,重视三国法和经济法的复习。

  如果说三大诉讼法应该是“保分”的学科,那么三国法和经济法就是“”的学科。通过对历年考生考试成绩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大部分考生在“三国法和经济法”上的得分率并不高,甚至偏低。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WTO的加入,在司法考试中,这部分试题的分值逐年呈上升趋势。而对于三国法和经济法知识点的复习,个人认为只能用一句话进行总结,这就是“无他,唯手熟耳。”

  年年岁岁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复习又要开始了,希望本人在司法考试中的一点经验之谈能对今年参加考试的朋友有一点借鉴,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作用。最后,预祝今年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法律教育网学员:吕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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